买断工龄的又参加了失业保险是否有失业保险金

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18条第2项规定:"(二)按照国家或省的有关规定领取了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费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重新就业后,因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将上次参保的期限与本次缴费时间加在一起合并计算所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