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

导语 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成都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下面就来看看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举办的资质合格、办园规范、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较好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资质合格。在区(市)县相关部门依法取得办园许可并完成法人登记,依法取得卫生保健合格证、供给膳食的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已参加年检的需年检合格及其他相关证件或材料。

  ◆办园规范。办园条件基本达到《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无安全隐患;行政管理、安全卫生保健、教育教学、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园务管理规范;办园规模、班额和师资配备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和《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要求。

  ◆收费合理。收费管理制度健全,落实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相关政策,执行本区域对应等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保障质量。实施科学保教,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要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无“小学化”倾向,家长、社会对幼儿园认可,社会评价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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