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彭州市幼儿园招生公告

导语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相关规定,结合《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5 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5〕30 号)文件精神及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 2025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彭州市幼儿园招生公告

  一、工作原则

  (一)公开公平。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各园要有序组织并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规范招生入园工作流程。

  (二)适龄优先。幼儿园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对象为 2021 年9 月 1 日-2022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出生的学前儿童。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 2-3 岁儿童。

  (三)方便就近。各园根据招生实际情况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全面摸清掌握入园需求,结合园所资源分布,优化本园招生方案,优先满足幼儿园服务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逐步推进适龄儿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工作或者居住的地区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四)免试入园。各园对入园儿童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儿童及监护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幼儿园应当结合实际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

  二、工作实施

  (一)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1.发布招生公告。普惠性幼儿园要摸清服务范围内适龄幼儿人数、学位数,结合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 2025 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公告及应急预案,并于 4 月 21 日至 4月 25 日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实施。

  2.信息采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 5 月 6 日至 5 月 12 日登录“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

  3.资料审核。5 月 14 日至 5 月 17 日,法定监护人到预报名的园区,按要求进行资料审核。

  4.报名录取。5 月 19 日至 6 月 27 日,各园开展普惠性幼儿园入园报名录取工作,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选报幼儿园,双胞胎(多胞胎)子女自愿申请绑定报名。如审核通过的幼儿报名人数未超出幼儿园计划招生人数,则全部录取;如审核通过的幼儿报名人数超出幼儿园计划招生人数,则通过电脑随机录取;未被随机录取的幼儿,其法定监护人可报名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惠性幼儿园补录。

  5.办理入园登记。6 月 30 日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根据录取通知办理幼儿入园登记手续。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

  各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除外)实施自主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于 4 月 29 日—30 日将招生简章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并实施。

  三、满三岁即时入园支持措施

  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儿童可即时报名入读有学位缺额的幼儿园。幼儿园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一)更新学位信息。各园及时在“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更新学位缺额信息。

  (二)填报入园申请。适龄儿童年满三岁当月的最后一周,其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填报儿童信息,选报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

  (三)办理入园手续。幼儿园在次月第一周(工作日)通知儿童监护人办理入园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多子女家庭。各园根据学位情况切实做好多子女家庭便民服务工作。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多子女家庭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未达入园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应在同一幼儿园共同就读至少一年。鼓励各园制定未入园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幼儿园的便民举措。具体办法由各园制定。

  (二)优抚对象子女。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彭州市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幼儿。按《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成都市在蓉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各园按规定做好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入园工作管理。各园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核定的招生规模和班额,确定秋季学期招生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招生公告,细化报名流程,科学组织实施,要研判招生入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优化招生便民服务。各园要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意识,通过官微、公告等多种途径,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咨询、接访,引导家长合理预期。要加强招生入园信息发布管理,主动公开幼儿园招生入园信息,包括幼儿园基本情况、性质、服务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收费标准等。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园招生工作与年度工作考核挂钩,将公办幼儿园的招生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纳入年检,以及年度综合评价管理。各园要完善健全招生工作机制,市教育局将加强招生工作纪律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对未按时间节点、违规宣传、违规招收未满三周岁的幼儿入园和违规收费的幼儿园予以严肃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招生入园工作公平公正。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按照省市要求,我市将使用“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招生,同时做好“线上”“线下”服务工作。在幼儿办理入园报到手续后,幼儿园要及时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新招生入园幼儿和转园幼儿的学籍注册。

  六、咨询、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28)83708766

  举报电话:(028)83704225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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