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天府新区初中C学区专项招生公告
导语 本次公办专项招生初中入学,符合相应学校(或学区)专项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参与报名登记。
2025天府新区初中C学区专项招生公告
一、C学区范围
梓州大道从沈阳路交叉口至通州路交叉口段以西,通州路从梓州大道交叉口至梦溪路交叉口段以西,梦溪路从通州路交叉口至保水南四街交叉口段以西,保水南四街从梦溪路交叉口至梓州大道交叉口段以南,梓州大道从保水南四街交叉口至科学城北路交叉口段以西,科学城北路从梓州大道交叉口至科慧路交叉口段以南,科慧路从科学城北路交叉口至科学城中路交叉口段以西,科学城中路从科慧路交叉口至鹿溪河交叉口段以北,鹿溪河从科学城中路交叉口至科学城北路交叉口段以东,科学城北路从鹿溪河交叉口至天府大道交叉口段以南,天府大道从科学城北路交叉口至广州路交叉口段以东,广州路从天府大道交叉口至益州大道交叉口段以北,益州大道从广州路交叉口至武汉路交叉口段以东,武汉路从益州大道交叉口至锦江河交叉口段以北,锦江河从武汉路交叉口至沈阳路交叉口段以东,沈阳路从锦江河交叉口至梓州大道交叉口段以南的区域;兴隆街道辖区内的其他区域。
二、入学对象
(一)C学区住宅业主子女(户籍暂未迁入C学区)
其法定监护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在C学区内有权属份额为100%的住宅,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若持购房合同办理,须同时出具:《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出具的《交房通知书》)。
(二)入驻C学区的企(事)业(含个体工商户)单位员工子女
1.企(事)业单位员工子女
其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单位须在C学区内;
(2)持有与上述企(事)业单位依法签订的正式用工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5年1月31日当日及以前,且在有效期内);
(3)自2025年5月1日上溯3个月,已在新区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办理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2.个体工商户子女
其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本人在新区办理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C学区内(营业执照发证时间为2025年1月31日当日及以前,且在有效期内);
(2)依法纳税(或免税);
(3)自2025年5月1日上溯3个月,已在C学区内合法经营满3个月,且申请办理当月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三)新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
其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单位的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新区,且属于新区2024年度税收达100万元及以上企业(或区级及以上重点招商引资企业);
2.持有与上述企业依法签订的正式用工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5年1月31日当日及以前,且在有效期内);
3.自2025年5月1日上溯3个月,已在新区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办理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上述所有入学对象,须为2025年小学毕业生。
三、学校招生信息
四、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上述招生学校,填报1个或2个顺序志愿。
五、审核材料
经网上审核后,平台显示审核结果为“已通过”的,无需再到审核点现场审核资料;平台显示审核结果为“待审核”的,监护人须按要求持以下材料到指定审核点现场审核资料(详见日程安排表)。
现场审核材料如下(提供材料原件,经现场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修改上传材料照片):
(一)C学区住宅业主子女(户籍暂未迁入C学区)
1.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若持购房合同办理,须同时出具:《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出具的《交房通知书》);
2.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入驻C学区的企(事)业(含个体工商户)单位员工子女
1.企(事)业单位员工
(1)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2)劳动合同;
(3)社保清单;
(4)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可由单位统一提交)。
2.个体工商户
(1)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2)营业执照;
(3)依法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三)新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
1.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2.劳动合同;
3.社保清单;
4.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可由单位统一提交)。
六、录取办法
若第一志愿报名小学毕业生人数未超过该校本次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录取;若超过本次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剩余计划录取(若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的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本次剩余计划数,则直接录取;若超过本次剩余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七、其他
(一)在入学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本次入学资格。
(二)本公告仅适用于2025年,今后将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八、日程安排
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入学咨询电话:028-68772822;028-61654302。
咨询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市民中心B区6楼8号窗口(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集萃街5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