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报考指南(时间+网址)

导语 成都本地宝为您带来2017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报考指南。包含2017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以及2017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报考网址。

  最新消息!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已正式启动。选拔的机会来了!此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共有56个中央机关参加,计划选拔360名公务员。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1日8:00至5月22日18:00

  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星期日)

  报名网址:报名人员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专用网址(http://www.scs.gov.cn/gklx2017),或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点击“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并选择参加笔试地点(城市)。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具体有什么要求,怎么报名?

  小编带你往下看↓↓

  职位

  公开遴选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副处长、调研员、副调研员和主任科员及以下。

  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名额:342个

  (部分岗位如图,点击可放大)

  

  公开选调

  公开选调职位为副调研员。

  名额:18个

  (部分岗位如图,点击可放大)

  

  报名范围和条件

  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省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部分摘录如下:

  (1)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职务要求:

  报考副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副职职务或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报考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职位,须现任相同职务层次的职务。计算任职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

  年龄要求:

  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正处级职位,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3年5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副处级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乡科级副职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5月10日以后出生),科员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6)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区、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区、市)或市(地)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区、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正高级岗位。

  计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1日8:00至5月22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专用网址(http://www.scs.gov.cn/gklx2017),或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点击“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并选择参加笔试地点(城市)。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并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改报职位或退订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 不接受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可自主选择或修改参加笔试地点(城市),未选择的报名人员将统一安排在北京参加笔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选调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部门收到报名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5月13日8:00至5月24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对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选调职位,报名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各部门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2017年6月21日8:00至6月24日18: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或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面试人选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部门经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一般不低于3∶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

  笔试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处级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主任科员以下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星期日)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呼和浩特、长春、上海、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广州、南宁、成都、昆明、拉萨、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等17个城市(考生可自主选择),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

  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7月14日8:00以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

  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7月14日8:00以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

  面试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10—84233019、84233020

  技术咨询电话:

  010—84234344、84234359

  考务咨询电话:

  010—64401263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