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导语 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家庭可申请成都经济适用住房。

  成都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凡户籍属于成都市农村,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并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三)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政策来源: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cdzj.chengdu.gov.cn/cdzj/bzzn/2016-05/04/content_96edf82a70fa4797952b8ea4236bda0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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