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贷利率降至3.75%

导语 成都2022年5月14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

  根据央行发布的相关公告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协商,利率定价方式二选一:固定利率或者浮动利率,即LPR+加点(加点可为负值)。通常情况下,选择固定利率,每年的还款利率不变,直到还清所有贷款为止;但如果选择浮动利率,房贷利率的定价则是由LPR为定价基准+基点(1个基点是0.01%)后构成。

  成都2022年5月14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

  需要注意的是,LPR调整后,用户的房贷利率并非立即调整。一般来说,房贷利率的重定价日是每年的1月1日或贷款的发放日(不同银行政策不同,用户可在签订贷款协议时进行选择)。所以,对于存量房贷来说,会在利率重定价日当天,按照最新LPR报价利率加上合同约定的基点得出新的利率,在下一周期执行。

  小编总结:所以如果是后续准备贷款买房的小伙伴,以及存量房贷来说。在此LPR标准后,最低的首套房商贷将可以按照最新的标准LPR-20,3.95%-0.2%=3.7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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