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澜悦溪岸第六批剩余房源购房流程

导语 成都新都区澜悦溪岸第六批剩余房源购房资格公示结束后,会通知购房人进行选房,选房后进行合同签订。

  新都区澜悦溪岸第六批剩余房源购房流程

  (一)选房

  1.选房时间。购房资格公示结束后,由成都香矿置业有限公司通过购房人登记报名填写的电话号码,采取短信及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分批次开始选房。

  2.选房顺序。由成都香矿置业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告下面所列的六类销售对象的先后顺序组织选房。

  本项目剩余房源针对以下对象按批次顺序进行销售:

  1.符合成都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及总部企业人才公寓支持条件的重点企业人才;

  2.因工作调动调入成都市且家庭在新都区无自有住房的单位人员;

  3.因工作调动调入成都市且家庭在新都区无自有住房的驻蓉部队人员;

  4.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新都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人才;

  5.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毕业3年以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

  6.符合住房限购条件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人。

  如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毕业3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和符合住房限购条件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人数不高于可选房源总量的120%时,按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登记先后顺序选房。如符合住房限购条件的毕业3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和符合住房限购条件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人数高于可选房源总量的120%时,该批次的选房顺序由成都香矿置业有限公司负责组织,通过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每批次选房结束后,选房结果在现场进行公示,上批次选房结束后,如无房源剩余,则选房结束。

  3.特别提示。完成选房后须现场签订认购协议,并缴纳贰万元定金,选房最终结果将在本项目销售中心进行现场公示。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未按通知的选房时间到场选房或选房后未现场签定认购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的购买资格。

  (二)签订合同

  选房结束后,由成都香矿置业有限公司组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推荐阅读:成都市新都区澜悦溪岸花园人才公寓六批次剩余房源销售公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成都房产】,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澜悦溪岸】可直达新都区澜悦溪岸花园人才公寓剩余房源申请入口,查看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申请流程,房源户型+配套设施等更多内容。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