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熙悦花园配建人才公寓4号楼购房注意事项

导语 温江区熙悦花园配建人才公寓4号楼登记,需要注意相关的登记时间、选房要求、材料提交等。

  温江区熙悦花园配建人才公寓4号楼购房注意事项

  1. 报名登记项目时,须确认填报的产权共有人、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信息正确,并在购房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取得温江区人才安居资格或已经相关部门认定,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或登记报名后未选取房源的人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购买资格。

  2. 按照成都市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登记报名,因此,2024年3月19日17:00后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无法报名本项目。

  3. 报名登记购买本项目的人才,请务必于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到项目销售现场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如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项目报名,不得参与选房。

  4. 选房、签订合同均需人才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果在选房过程中,出现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到场时已过号的情况,以实际到场时间按其购房序号进行选房,其他人才购房序号依次顺延。选房结束后到场的,选房资格视为其自动放弃。

  5.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人才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对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公开披露,并抄送相关单位纳入征信记录。

  6. 享受优惠政策购买人才公寓的人才,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2年内,购买其他住房或因工作变动离开成都市的,须向我司返还享受的人才公寓购房款政策性优惠。

  7. 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违规代理人才公寓购买相关业务,更不得通过骗取人才安居资格从中非法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附件:

  1. 稳定就业证明

  2. 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3. 预约看房或选房二维码

  4. 选房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成都房产】,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熙悦花园】可直达温江区配建人才公寓熙悦花园登记入口,查看详细申请条件、申请流程,房源价格+户型+配套设施等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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