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区公租房在哪?

导语 成都双流区公租房在尚善雅居、尚善雅筑、莲花社区、邻里中心四个项目有分布,可以在户籍地社区或单位所在地社区申请。

  成都双流区公租房在哪?

  成都双流区公租房在尚善雅居、尚善雅筑、莲花社区、邻里中心四个项目有分布。

  双流区公租房租金收取标准

  双流区公租房申请方式

  中等收入以下城乡住房困难家庭(个人)在户籍地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其他家庭(个人)在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双流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双流区中等收入以下城乡住房困难家庭(个人);新就业职工;本区进城务工农村户籍劳动者和跨镇域务工城镇户籍劳动者;外来务工人员。

  1. 中等收入以下城乡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

  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中等收入以下城乡住房困难家庭:

  (1)家庭年收入在中等收入线以内;

  (2)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必须具有双流区正式户口;

  (3)自有产权住房(含已享受政策性住房、城镇住房、农村住房、拆迁安置住房等,下同)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中等收入以下城乡住房困难个人:

  (1)个人年收入在中等收入线以内;

  (2)具有双流区正式户口,且年满28周岁;

  (3)无自有产权住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2. 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新就业职工

  (1)个人年收入在中等收入线以内;

  (2)具有双流区正式户口,在双流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在双流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3. 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本区进城务工农村户籍劳动者和跨镇域务工城镇户籍劳动者

  (1)家庭或个人年收入在中等收入线以内;

  (2)具有双流区户籍,主申请人在双流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在工作地和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镇域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4. 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1)家庭或个人年收入在中等收入线以内;

  (2)持有双流区居住证,主申请人在双流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且在双流区工作和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

  (3)在双流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双流区中等收入线由区政府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变化,每两年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特殊专业人才、区级及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住房的(含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所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产权住房面积,统一进行住房审核。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双流区房产管理局批准后可以不计入自有产权住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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