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金融类人才)认定标准

导语 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金融类人才)认定标准主要分为A、B、C、D类4类。

  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金融类人才)认定标准

  金融A类人才

  支持方向一: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年纳税超过2亿元)的金融机构(总部)董事长、总经理、首席运营官(行长)。

  支持方向二: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年纳税超过2亿元)的世界500强的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金融B类人才

  支持方向一: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年纳税超过1亿元)的金融机构(总部)的董事长、总经理、首席运营官(行长)。

  支持方向二: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年纳税超过1亿元)的金融机构 (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

  支持方向三:中国风险投资机构50强和中国金融科技50强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首席运营官(行长)。

  金融C类人才

  支持方向一:受国家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金融机构(总部)董事长、总经理、CEO(行长)及核心管理人员(每家机构申请C类人才合计不超过3人)。

  支持方向二:受国家及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 的主要负责人及核心管理人员(每家机构申请C类人才合计不超过3 人)。

  金融D类人才

  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FRM)、中国精算师(CAA)、注册会计师(CPA)、英国特许会计师(AC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国际注册会计师 (ACCA)执业资格证书的高新区金融从业人员。

  推荐阅读:成都高新区金融类人才认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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