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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25年度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补贴申报通知

导语 成都市2025年度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补贴申报开始!申报企业须于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前,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单位服务”下“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服务系统”登录上传申报材料。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大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根据《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规〔2025〕2号),现将2025年度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成都市域内的企业就业,新引进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可申请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企业引才补贴:

  1.引进人才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条件之一(以成都市人才认定证书为准)的人才,或符合《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2025)》中紧缺度3星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或取得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后一年内(含博士后期满出站一年内)引进的人才。

  2.引进人才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时间为准。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期限应为3年及以上(合同签订单位须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不含退休人员),5年内首次参保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连续参保6个月及以上。

  二、奖励标准

  (一)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

  1.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条件之一(以成都市人才认定证书为准)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3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

  2.符合《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2025)》中紧缺度3星岗位要求,或取得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后一年内(含博士后期满出站一年内)引进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2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

  (二)企业引才补贴

  成功新引进符合本通知“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相关申报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可按引进人才数量与类别申请一次性企业引才补贴,补贴标准:A、B、C类人才分别为每人10万元、5万元、3万元;符合《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紧缺度3星岗位要求或全日制博士(含博士后期满出站一年内)的,每人0.3万元。每家企业每个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须于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前,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首页“单位服务”下“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服务系统”登录上传申报材料(操作手册见附件2)。

  企业登录时须使用四川CA数字证书(K盘)(办理流程见附件3,如已有K盘可不再新办)。

  (二)各区(市)县人社部门于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通过线上程序提交至市级进行复审和终审。

  (三)终审通过的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名单经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程序发放补贴资金并向市人社局报备。企业引才补贴名单经市人社局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联合市财政局发文确认,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至各区(市)县财政部门。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须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引进人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劳动合同、个人2020年1月至2026年申报日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分类补充材料:

  (1)按《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条件之一申报的,须提供成都市人才认定证书。

  (2)按《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中紧缺度3星岗位条件申报的,须提供岗位符合性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业绩材料等)。

  (3)按学历学位条件申报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后需提供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期满出站证明)、6个月有效期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5.其他根据审核需要须补充提供的材料。

  (二)申报企业引才补贴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引进人才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后需提供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期满出站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文件;

  3.引进人才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保缴纳证明;

  4.引进人才的分类补充材料及审核过程中要求补充提供的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组织受理企业申报,按程序做好初审、相关补贴公示、发放等工作。

  (二)建立企业联系机制。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加强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和引进人才的管理,建立联系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引进人才的情况,按时发放相关补贴。

  (三)完善信息采集。引进人才在补贴发放期间离职的,本人和企业应及时向区(市)县人社部门报告。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做好各年度申报成功的引进人才在职离职统计工作,跟进相关补贴发放。

  附件下载:

  附件1.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2025)

  附件2 “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服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附件

  附件3 四川CA数字证书(K盘)办理流程

  附件4 区(市)县人社部门咨询电话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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