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白江区清泉镇2023年第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

导语 成都青白江区清泉镇发布了2023年招聘第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招聘人数6名,本文为您介绍。

  为切实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社区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第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6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

  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

  主要从事村(社区)服务站、综合网格和小区管理工作。

  协助村(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做好有关工作。

  根据清泉镇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员优先。

  (二)健康状况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要求

  热爱基层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会利用电脑办公,能独立开展工作。

  (四)学历要求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要求

  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资质)证书等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报名工作

  01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0日至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

  青白江区清泉镇青石路68号,清泉镇人民政府二楼党群办(纪委办)

  所需材料

  1. 《招聘报名表》2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社工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证件照2张。

  扫码下载《招聘报名表》

  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学历证、学位证、社工证及其所载学历,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02

  加分

  加分条件

  (1)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考生,员级加1分,初级加2分,中级加3分,高级加5分。

  (2)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考生,大专加2分,本科加4分,本科以上加5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在综合成绩基础上进行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供到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人民政府二楼党群办(纪委办)备案。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03

  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按照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报考。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04

  准考证领取

  招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以电话通知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综合考试

  0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问题解决、公文写作等方面能力。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

  以具体通知为准

  笔试地点

  具体考场以准考证所载为准。

  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数之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其取消或调减情况,将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门户网站及时公告。

  0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

  结构化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到达候考室进行签到、抽签、资格复审。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招聘工作推进情况另行通知(确定后将及时电话告知)。

  面试比例

  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可按实际入围报考人员进行面试。

  03

  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综合评定标准线为70分,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于综合考试工作结束后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门户网站查看。

  六、体检

  根据折后总成绩,按照考生所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由招聘单位确定其他考核办法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门户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进入体检人员需前往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已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结果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门户网上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聘用及待遇

  招聘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正式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在规定时限内按有关规定与清泉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成都市青白江区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岗位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青社治委发〔2022〕17号)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公积金待遇。

  试用期

  凡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限原则上为一年,首次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聘期届满后,清泉镇人民政府可根据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和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为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为保证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69609991)。

  十一、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的手机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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