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中学校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导语 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中学校发布了2023难编外教师招聘公告,具体的招聘岗位及条件,为您介绍。
招聘要求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中学校拟面向社会新招聘教师4名。本次招聘的4人均为编制外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3年7月31日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资格。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教师心理测试符合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区(市、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教学业绩或科研课题获奖,“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或海外求学经历,有各类教学竞赛特长者优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或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9日24:00
(二)报名方式
学校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请应聘人员自行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将报名资料按照规定的邮件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2.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到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中学校递交报名资料。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附件1)以及报名要求等信息。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报《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中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请将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学校+应聘岗位)。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其他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报《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中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同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中学校(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祥福南街5号)
联系人及电话:
028-83650860(校办公室电话)
18010697032(艾老师)
13981747418(沈老师)
报名邮箱:
568032560@qq.com
3.资格初审。2023年7月10日,由学校根据报名信息完成资格初审。学校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到校资格复审及面试名单并电话通知到人。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其他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在公开招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7月11日上午9点
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中学校
(二)考试方式:
1.资格复审及面试
(1)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学校通知后,到校面试时须带上“自荐书”及印证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能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及方式学校将提前告知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学校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将排序结果当面告知应聘人员,并经应聘人员当面签字确认。
2.试讲
(1)试讲满分100分,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试讲入围名单。
(2)试讲入围应聘人员现场抽题试讲(准备15分钟,试讲15分钟内)。试讲结束后学校根据试讲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将排序结果当面告知应聘人员,并经应聘人员当面签字确认。
六、体检及资格复审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审查人员名单。体检相关事宜由学校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七、公示
对体检和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5天(工作日)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八、聘用程序(一)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到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试用。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工资待遇
按照《成都市青白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按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8-83650860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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