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四川省国土整治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导语 四川省国土整治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包括1名经营管理岗和1名国土空间规划岗位。

  经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同意,四川省国土整治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要求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往届毕业生及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往届毕业生必须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等证明文件,并确保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国外、境外人员报考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自然资源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能胜任并坚持正常工作。

  (4)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因贪污、行贿、受贿、渎职、泄露国家秘密、泄露个人信息等原因受到过相应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邮箱:scsgtzzzx@163.com。

  (二)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9日至4月7日,为期5个工作日。

  (三)报名要求

  1.提交《应聘报名表》《应聘信息登记表》。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及能证明自身工作成果、技术水平的相关业绩材料。

  以上资料打包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省整治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入围资格审查,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并将笔试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到个人,未进入笔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经营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市场经营、营销策划、财经相关综合知识;国土空间规划岗位笔试内容为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

  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面试主要范围。主要考察面试者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及表达能力等方面。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公布

  省整治中心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总成绩及排名,并根据总成绩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省整治中心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原则上由报考人员承担)。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省整治中心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省整治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对进入考察人员,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在职人员在考察前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因考察不合格或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而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组织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吴老师、唐老师  028-85355967

  监督电话:张老师  028-85534590

  附件:

  1.应聘报名表       

  2.应聘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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