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导语 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特色科室发展等,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临床医师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2.专业: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学专业

  3.职称: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4.年龄:35岁及以下(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三)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填写《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彭州市丽春镇花街子社区丽蓉大道450号)行政楼二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28-83817618。联系人:张老师。

  4.报名要求

  4.1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正面免冠照片一张;③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得的奖励等),以上证件需带原件和复印件。

  4.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3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核实施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14:30在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参加面试。

  综合面试。按考生的报名顺序进入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确定拟聘人员

  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按成绩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递补。

  (六)上报及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选聘结果上报主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

  四、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成都招聘】,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院招聘】即可查看成都及周边医院招聘最新消息、报名公告及入口、岗位表等消息,持续更新中!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