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1名编外人员公告
导语 成都市双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
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双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由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聘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QQ邮箱);
3.报名邮箱:727460448@qq.com;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近1个月内),发送至上述邮箱;
(3)在双流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
备注: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成都市双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证件,由成都市双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准予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半结构化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聘用。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1.考核时间:报名截止后电话通知本人。
2.考核地点:成都市双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六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人员名单在双流人才网(www.slrc114.cn)进行公示。
(二)入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要求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双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三)人员考察。由成都市双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四)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的空缺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及考察,递补不超过3次。
(五)试岗。原则上在招聘岗位试岗不少于7天。因本人原因无法试岗或试岗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及试岗,递补不超过3次。
六、公示及报到
(一)拟聘公示。经试岗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双流人才网及成都市双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试岗及公示,递补不超过3次。
(二)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试岗及公示,递补不超过3次。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与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成都市双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人员待遇请咨询成都市双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八、纪律和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双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
咨询、监督电话:028-8568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