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招聘部分二级企业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导语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部分二级企业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报名时间至12月5日24:00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集团)创立于1958年,是中央管理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肩负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责任,为我国提供了大约三分之一的能源装备,是全球最大的能源装备制造企业集团之一。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制度规定,东方电气集团现就部分二级企业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岗位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数及工作地点

  二、岗位主要职责

  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是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由任职企业按照相关程序聘任、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和合规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主要履行如下职责:

  1.全面负责所在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分管法律事务机构,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2.全面负责所在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合规管理体系;

  3.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加强合规管理;

  4.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相关决策会议,对需要进行法律审核的议题独立发表法律审核意见,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合规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5.参与有关企业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改制、重组、公司上市等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6.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法律事务机构;

  7.负责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

  8.对所在企业及下属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9.指导下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对下属单位法律事务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

  10.其他应当由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履行的职责。

  三、任职资格

  1.具有法学或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原则上为1974年1月及以后出生。

  3.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精通法律业务,具有从事法律、风险、合规、内控等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在中央企业二级公司(或相当规模的地方国企及其他所有制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部门担任主要负责人3年及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中层正职级岗位工作1年以上(尚在试用期的除外)且和副职级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或担任专职总法律顾问2年及以上;或者在党政机关正处级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或者担任四级高级法官或四级高级检察官2年以上;或者在大中型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年以上。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职业禁忌疾病。

  6.对东方电气集团国际合作有限公司、宏华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岗位,还需具备以下任职资格:(1)熟练掌握英语,能作为工作语言与外方进行交流;(2)熟悉国际贸易、国际工程建设、境外投资管理、FIDIC各版本合同,具备处理涉外法律、合规事务、国际诉讼、仲裁案件的能力。

  不予受理报名的情形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4.配偶和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本人及配偶、主要社会关系3年内曾与东方电气有直接商业交往,或持有商业往来密切、有竞争关系企业股权的。

  6.《公司法》第178条所列情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7.有其他不宜报名情形的。

  四、聘任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由任职企业按照相关程序聘任,并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首次聘期3年,由任职企业与其签订与聘期一致的劳动合同,按照相关程序签订聘书和经营管理责任书,并按相关约定对其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决定薪酬高低和是否续聘。聘用人员由任职企业依法建立“五险一金”,并按任职企业同职级人员享受公司规定的企业年金等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待遇。

  五、公开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公开报名。

  3.资格审查。

  4.考试。包括履历分析、笔试和面试。

  5.确定考察对象。

  6.进行组织考察或开展背景调查。

  7.确定拟聘任人选。若无合适人选,可终止招聘。

  8.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9.入职体检。

  10.任职。公示、入职体检未发现影响任职的,办理聘用任职手续。聘用人员领导岗位试用期一年。

  以上流程由各企业根据实际细化具体流程。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6日至12月5日24:00(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间20天)。

  2.报名方式:登录东方电气集团网站(www.dongfang.com),在“招贤纳士”-“社会招聘”栏目相关公告结尾下载填写《东方电气集团二级企业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和《东方电气集团二级企业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岗位应聘人员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随附件资料以压缩包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指定邮箱,邮件请以“东方电气二级企业总法律顾问-姓名”命名。

  3.每人最多可报名2个公司的岗位。

  4.报名资料:

  (1)完整填写的《东方电气集团二级企业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WORD版和签字后的PDF扫描版。

  (2)完整填写的《东方电气集团二级企业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岗位应聘人员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WORD版和签字后的PDF扫描版。

  (3)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电子扫描件)。

  (4)本人任职经历的证明材料(任职文件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近期电子版2寸证件照。

  5.未按要求填写《东方电气集团二级企业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或提交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6.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七、应聘须知

  1.招聘企业承诺对应聘者信息资料严格保密。

  2.涉及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时间点,均以截止报名起始时间为准。

  3.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公司保留追究其有关责任的权利。

  4.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搞不正之风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者资格。

  6.招聘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7.本招聘公告仅在东方电气集团官方平台、国聘网、智联招聘、四川全盛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平台发布,请各应聘者认真辨识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与录用邮件真伪,谨防上当。

  八、联系方式

  (一)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

  1.报名邮箱:dwgzb@dongfang.com

  2.联系电话:13990266406

  3.监督电话:0838-2411444

  4.通讯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河西路188号

  (二)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

  1.报名邮箱:dqdwgzb@dongfang.com

  2.联系电话:0838-2688490,15883848337

  3.监督电话:0838-2688671,13708107661

  4.通讯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666号

  (三)东方电气集团国际合作有限公司

  1.报名邮箱:gbzp@dongfang.com.cn

  2.联系电话:028-87583694,13880691569

  3.监督电话:028-87583133

  4.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8号

  (四)宏华集团有限公司

  1.报名邮箱:hhgp.zcjp@hhcp.com.cn

  2.监督电话:028-68176829

  3.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信息园东路99号

  附件:1.东方电气集团二级企业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

  2.东方电气集团二级企业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岗位应聘人员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

  3.公开招聘二级企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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