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羊区总工会2025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公告

导语 成都青羊区总工会面向社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2名,报名时间至2025年3月17日17:00

  招聘人数:2名

  岗位职责:

  负责协助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引领、职工建功立业、工会维权服务、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

  招聘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不良记录。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服务,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强。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首次聘用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1)获得党中央、国务院,四川省委、省政府,成都市委、市政府授予的表彰荣誉的。

  (2)获得全国、省、市级五一劳动奖章的。

  (3)拥有《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中法律职业资格、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或心理咨询师中级及以上,或劳动关系协调师、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及以上的。

  (二)在符合基本任职条件下,还需具备:在街道、企事业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掌握国家和地方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了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具备较好公文写作能力。

  (三)优先录用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法院特邀调解员资质1年以上的、曾任公证员,仲裁员,律师一年以上的优先录取。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4.有吸毒史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曾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请投递报名表和个人简历至邮箱:188600841@qq.com

  3.报名表下载

  扫码下载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初试

  1.根据岗位要求,通知符合报名资格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和初试的人员按照1:25的比例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

  2.请应聘者携带以上资料参加资格审查和初试。

  (1)户口簿原件验证,交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验证,交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原件验证,交复印件1份;

  (4)职称/资格证书原件验证,交复印件1份;

  (5)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6)有从事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

  (7)无犯罪记录证明。

  3.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由邀约短信通知。(由成都捷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知初审)

  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有效资料并正确填写,凡提供虚假材料或填写与事实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凡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

  杨老师 19828408761(成都捷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李老师 028-86646930(成都市青羊区总工会)

  监督电话:

  028-86275110(成都市青羊区纪委驻区总工会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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