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人民医院2025年上半年校园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导语 大邑县人民医院定于2025年3月28日赴四川大学华西校区、4月18日赴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4名。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医院用人需要,定于2025年3月28日赴四川大学华西校区、4月18日赴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4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4年、2025年高校毕业生或规培医学生。

  招聘严格落实“两个同等对待”要求,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大邑县人民医院2025年上半年校园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5.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现役军人,2025年7月3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详见《大邑县人民医院2025上半年校园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地点

  1.第一站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3月28日14:00开始

  现场报名地点:四川大学华西校区。

  2.第二站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12:00

  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

  3.其它站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待定。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打印),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彩色打印);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大邑县人民医院2025上半年校园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面试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实行面试考核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的,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方式及时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大邑县人民医院。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面试考核

  本次面试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主要涉及仪容仪表、基本素质、医德医风及医学人文素养等。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低于75分者不予录取。

  五、签订聘用意向协议

  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意向协议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后续体检等相关程序中出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协议自动作废)。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按照面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大邑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sccddyxrmy.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医院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被解聘而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大邑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28-88222682)、大邑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028-88221903)进行举报。

  应聘人员问询应聘报名条件等相关问题,请拨打大邑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电话(028-88221903)咨询。

  十、特别提示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2.应聘人员保证其报考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保证证书和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大邑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sccddyxrmy.cn ) 上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附件1:大邑县人民医院2025年上半年校园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大邑县人民医院2025年上半年校园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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