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公安局2025上半年公开招聘15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导语 邛崃市公安局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15名警务辅助人员,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至5月23日
依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号令)《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成公通〔2018〕6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邛崃市公安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勤务辅警15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5名。详见附件1《2025年上半年邛崃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年龄以报名第一天计算);
3.高中及以上学历,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5.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身高、心理素质等条件;
6.能适应摩托车骑行工作,军事化管理、值班和倒班;
(二)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招聘成绩排名相同时优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持有岗位所需准驾E型或D型车驾驶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它原因不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邛崃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凤凰大道700号)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考生须在报名时递交以下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复查):
1.一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2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银行征信材料(详细版);
5.满足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邛崃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
(五)准考证领取
考生在报名当日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评考试
(一)笔试、心理测试
1.报考者凭本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能力素质、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9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测评,具体以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为准。心理测评时间60分钟,中间不设休息时间。心理测评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评,测评结果未通过者取消招聘资格。
(二)体能测评考试
1.参加笔试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当天现场通知为准。考生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充分做好体能测评准备,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或800米(女)跑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测评为非竞争性,任2项通过即为合格,体测结果当场宣布。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年龄按测评当月计算。
3.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成绩、心理测评结果及体能测评结果将在微信公众号“成都邛崃公安”公布,同时明确进入面试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五、面试
1.体能测评合格及心理测评通过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4.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将在微信公众号“成都邛崃公安”公布,同时明确进入体检的人员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内容。
六、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3.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
4.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政审
1.体检结果合格人员,由邛崃市公安局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成都邛崃公安”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并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所聘用人员与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八、待遇
(一)聘用人员薪酬
基本工资+考核绩效+岗位津贴+五险一金组成。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3.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4.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九、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8708871(中共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十、其他事项
1.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考生自行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邛崃公安”信息,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2.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提交虚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由邛崃市公安局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考生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评、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邛崃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28-88747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