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导语 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报名时间至2025年7月14日18:00。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运用传统和现代科学方法,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及发展战略研究;合理开发西南地区动植物药资源,进行川产道地药材、民族医药、创新中药、中药保健品及食品的开发研究;开展分析测试、中药品质评价和标准化研究;进行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及重大疾病的临床研究;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咨询服务、科技成果转让、人才培训;代管世界中医药联合会中药新药创制专委会、四川省药理学会等学术团体;公开出版发行中医药学术期刊;研发科研试制样品、实验动物等。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招聘公告具体岗位要求的条件、资格等。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有醉驾和酒驾记录、有吸毒史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者填写《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按以下顺序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身份证正反面、驾驶证、工作经历佐证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发送至邮箱:sczyyrsc@163.com。邮件及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请以“姓名+驾驶证类型”命名,如“张三+B1驾驶证”。

  2.工作经历佐证材料指工作经历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参保证明,材料须注明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3.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4日18:00。

  (二)资格初审

  人事教育处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核

  1.考核包括面试和综合能力考核。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6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40%。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阶段。面试满分100分,成绩≥80分为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人员。

  4.进入综合能力考核阶段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本人现场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行放弃。岗位因资格复审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综合能力考核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综合能力考核人员。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综合能力考核阶段,综合能力考核时间一般为3个工作日,满分100分,成绩≥80分为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能力考核者视为自行放弃。岗位因综合能力考核人员弃权或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综合能力考核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综合能力考核人员。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本院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由本院联系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审定

  由本院决策会审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

  严格按照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按劳动合同相关规定管理。

  (二)本次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经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等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三)聘用期间管理考核、薪酬待遇按照上级部门和本院相关办法执行。

  (四)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咨询电话

  报考岗位情况咨询电话:028-85223428

  联系人:何老师 钟老师

  附件:1.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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