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邛崃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31人,报名时间至2025年12月25日17:30
邛崃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隶属于成都市沄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涵盖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旅客运输等。致力于为区域民众及出行需求者提供便捷、多元的交通服务。
一、岗位信息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的人员。
(二)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17:30(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三、基本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职业素养高、业务能力强、作风品德正;
2.认同公司企业文化,能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团队协作规则;
3.熟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热爱并有意从事公交服务事业,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有团队协作精神;
4.熟悉汽车日常保养和简单故障的排除;
5.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较强的服务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热爱公交事业,能快速适应工作环境;
6.性格积极乐观,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3.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组织、参加、支持邪教、极端宗教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因个人原因被原工作单位辞退;
8.无有效的、适用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件,以及被列入黑名单的;
9.36个月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10.最近3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有1个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
11.有酒后驾驶、36个月内有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记录超速违法行为的;
12.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记录,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以及发现其他职业禁忌的;
13.已经取得驾驶证,但身体条件变化,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方式,由应聘人员本人将报名材料递交至报名地点。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驾驶员职业健康体检报告、驾驶员心理健康测查结论表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路试环节。
(三)路试。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路试环节人员。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路试考核采取打分制,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路试通过后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将发放《驾驶员笔试通知书》。
(四)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比例要求的调减该岗位本轮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本轮招聘。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
笔试成绩计入本次招聘考试的总成绩,笔试结束后将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成都沄崃集团公众号等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笔试成绩公示后,发放《驾驶员面试通知书》。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比例要求的调减该岗位本轮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本轮招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
(六)公示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算得出综合测试成绩并公示后,按从高到低次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相关人员,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
驾驶员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只递补1次。
(八)考察
由进入考察名单的应聘人员,自行至其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派出所,办理获取其日常表现及相关情况的考察意见。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结果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只递补1次。
(九)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正式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的,按程序依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报到,未经公司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取消聘用。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应聘人员身体条件变化,如出现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公司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设网络报名。
(一)报名地址:邛崃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综合部(邛崃市文昌121号)
(二)咨询电话:
殷女士:13458531102
何先生:13550384879
座 机:028-88764287
(三)应聘人员应提交下述资料:
1.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
2.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3);
3.应聘人员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1寸2张);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驾驶证(复印件1份);
6.有效期内的《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
7.无犯罪证明(原件1份);
8.三年无重大事故证明(原件1份);
9.驾驶员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原件1份);
10.驾驶员心理健康测查结论表(原件1份)。
六、特别声明
(一)资格审核中所需具备的任职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至招聘公告结束当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信息及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邮箱号等)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内容缺失、有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进入后续环节,或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材料一经投递则视为已知晓并认同本公告内容,若因本人漏填、错填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后续将对进入资格审核、路试、笔试、面试、拟聘人员环节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公示,报名即视为接受后续相关流程安排。
(六)本公告及附件由邛崃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监督投诉渠道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在发布公告之日起面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沄崃集团纪委 028-88740065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组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未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付费招聘活动。请各位应聘者提高警惕,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