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成都市双流区卫健系统公开考核招聘27名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基层适用人才,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6日9:00至5月31日17:0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成都市双流区卫健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 27 名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基层适用人才。本次招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2026年成都市双流区卫健系统公开考核招聘27名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基层适用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 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应聘人员应在原件校验截止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其中国外(境外)高校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2026 年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或不予聘用,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 5 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2026年8月1日仍在读未毕业的高校生;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27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表》。
四、报名和初审
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9:00至5月31日17:00。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填写好的《2026 年成都市双流区卫健系统公开考核招聘 27 名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基层适用人才报名表》(附件 2)电子文档和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医师证、工作经历、荣誉证书、论文论著等有效证明资料的 PDF 文档投递到招聘单位联系人员的邮箱,由招聘单位和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对应聘者相关资质进行初审。应聘者本人也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空港医院):1242436530@qq.com
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903100260@qq.com
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100062800@qq.com
成都市双流区精神卫生中心(成都市双流区第四人民医院):275526490@qq.com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双流区第三人民医院):515490601@qq.com
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卫生院:903470457@qq.com
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 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取消公告于报名结束 5 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原件校验
由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对各招聘单位应聘人员进行原件校验。原件校验合格后发放《面试考核通知书》。原件校验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六、面试考核
应聘人员须持《面试考核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在成都市双流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考核通知书》。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核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满分为 100 分,低于 70 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考核当天,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缺考造成实际参加面试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比例时,面试考核正常进行。
面试考核成绩由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于面试考核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各招聘岗位在达到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考核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随面试考核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和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 7 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 1 次,由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外的其他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3 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 2 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者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3 次。
(三)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 5 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以及拟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3 次。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备案(核准)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按规定办理聘用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流动)最低服务年限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办理区内(流动)最低服务年限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办理区外调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
本次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原件校验、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流程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取得联聘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28-85820258(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28-85820499(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85820489(成都市双流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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