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助学助管员54名,报名时间至6月10日18:00。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助学助管员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现将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对象、人数及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人数54人,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02、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助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报考者仅限于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03、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期间,每天在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专栏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一)报名须知
报考者登录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在“通知公告”专栏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位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将开展现场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将不能参加面试等后续环节,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咨询。
(二)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在公告网站下载《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助学助管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附件2),完成填写。
报考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报名链接(https://v.wjx.cn/vm/t2I51F6.aspx),按提示在线填写报考信息,并将以下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syrsc@163.com,办理报名手续,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_姓名_联系电话”。
1.《报考信息表》(word文档);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3.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
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报,凡在线填写信息中岗位相关信息与《报考信息表》不一致的,均以在线填写为准。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10日18:00。报名时间截止后,填写的报名信息无效。
0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6月13日16:00至19:00。
资格审查地点: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都江堰校区设计院一楼会议室(成都市都江堰市古堰景区侧水校路88号)。
报考者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一)《报考信息表》1份。
(二)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四)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
报考者在资格审查现场需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录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发给面试准考证。
05、考核
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2026年6月14日。
面试地点: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都江堰校区第二教学楼(成都市都江堰市古堰景区侧水校路88号)。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通知公告”专栏上公告面试成绩。
06、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将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者,通过加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就近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完成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报考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外的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07、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录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拟录用手续,但经核实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08、办理录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由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自动终止。录用人员在合约期限内另有就业岗位或其他个人原因的,双方协商后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拟录用人员还应提供学位证书。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
09、纪律与监督
我校在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录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0、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约为4.8万元/年(以上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及个人所得税),具体详情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11、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录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12、咨询电话
028-68611893,028-68611979(学校教师工作部)
13、纪律监督电话
028-68611970(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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