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租房锦丰新城C区签约公告

导语 位于新都区蚕丛路666号的“锦丰新城C区”项目,将于2019年2月18日起进行《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签约工作。

  位于新都区蚕丛路666号的“锦丰新城C区”项目,将于2019年2月18日起进行《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签约工作,请已签订锦丰新城C区《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的保障对象按公告告知的签约时间分批前来签订租赁合同。

  一、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定于2019年2月18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签约时间安排见下表:

序号

签约时间

对象

1

2019年2月18日

《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8日的保障对象

2

2019年2月19日

《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1日的保障对象

3

2019年2月20日

《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5日的保障对象

4

2019年2月21日

《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17日的保障对象

5

2019年2月22日

《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4日的保障对象

6

2019年2月23日

《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28日的保障对象

7

2019年2月24日

《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1月30日的保障对象

8

2019年2月25日

《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2月1日的保障对象

9

2019年2月26日

《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4日的保障对象

10

2019年2月27日

《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6日的保障对象

11

2019年2月28日

《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8日的保障对象

  二、签约地点

  成都市新都区蚕丛路666号锦丰新城2栋物业服务中心。

  三、签约须知

  1、到场签约人员: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受托人。

  2、签约携带资料:

  (1)《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原件;

  (2)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若共同申请人未成年无身份证原件的,须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3)主申请人“中国银行”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

  (4)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申请人有以下情况须提交以下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①低保人员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②特困人员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③残疾人提交《残疾人证》;④残疾军人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残疾军人证》;⑤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提交《定期抚恤领取证》。

  (5)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白底1寸近照各1张。

  (6)受托人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2份。

  3、租金收缴

  (1)房屋租金缴纳银行卡支付;

  (2)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申请人须准备三个月房屋租金约300元;

  (3)符合非廉租租金标准的申请人须准备三个月房屋租金约3000元及保证金1000元,共计约4000元;

  温馨提示:

  1、保障对象在规定的签约时间(以公告告知的签约时间顺延二十个工作日内)内未完成签约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批次所选房屋,同时放弃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资格,所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2、已签订锦丰新城C区《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的保障对象,若保障资格还在年审中,则不按以上签约时间来签订合同,锦丰新城物业管理单位在保障对象年审通过后将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签约时间。

  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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