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成都公租房锦丰新城B区签约公告
导语 锦丰新城B区项目位于成都市新都区金新路1138号,将于2019年3月1日起进行《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签约工作。
锦丰新城B区签约公告
锦丰新城B区项目位于成都市新都区金新路1138号,将于2019年3月1日起进行《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签约工作,请已签订锦丰新城B区《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的保障对象按电话或短信通知的签约时间分批前来签订租赁合同。
一、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定于2019年3月1日开始。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保障对象具体签约时间将以锦丰新城物业服务中心的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二、签约地点
成都市新都区金新路1138号锦丰新城B区(香宝宝幼儿园对面商铺)。
三、签约须知
1、到场签约人员: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共同到场办理。若申请人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到场,须由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受托人到场办理。
2、签约携带资料:
(1)《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原件;
(2)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3份(若共同申请人未成年无身份证原件的,须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
(3)主申请人“中国银行”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申请人有以下情况须提交以下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①低保人员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②特困人员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③残疾人提交《残疾人证》;④残疾军人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残疾军人证》;⑤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提交《定期抚恤领取证》。
(5)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彩色白底1寸近照各2张。
(6)受托人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2份。
3、租金收缴
(1)房屋租金缴纳银行卡支付;
(2)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申请人须准备三个月房屋租金约300元;
(3)符合非廉租租金标准的申请人须准备三个月房屋租金约3000元及保证金1000元,共计约4000元;
温馨提示:
1、保障对象在规定的签约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的签约时间顺延二十个工作日内)内未完成签约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批次所选房屋,同时放弃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资格,所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2、已签订锦丰新城B区《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的保障对象,若保障资格还在年审中,锦丰新城物业服务中心在保障对象年审通过后将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签约时间。
3、锦丰新城物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8-8934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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