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费率降低受益群体有哪些

导语 5月1日起《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将实施,方案中明确基础将降低单位缴费比例,调整缴费基数政策等。哪些人群受益呢?

1.养老保险单位受益

  将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

  2.相关省、统筹地区受益

  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3.个体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受益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4.养老保险基金受益

  2019年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至3.5%

  5.小微企业及职工受益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自行对企业的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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