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居民医保各类医院报销比例(一级+二级+三级)

导语 成都市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各种级别的医院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下面就来看看详细情况。

  参保人员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个人先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后,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医疗机构级别、购买档次按比例支付:

  成年高档:三级医院68%,二级医院82%,一级医院8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成年低档:三级医院53%,二级医院75%,一级医院8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学生儿童档: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75%,一级医院8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基本医保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符合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费用,由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按下列比例支付:

  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则以15万/年的报销上限,根据药品目录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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