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租房补贴补充通知中哪些人可以申请

导语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下面就来看看成都哪些人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吧。

  1、公共服务行业:加大公共服务行业中环卫、公交、教育、卫生、辅警、公共管理从业人员的保障力度,支持通过申领租赁补贴解决基本住房困难。

  2、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支持产业功能区发展,鼓励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通过申领租赁补贴实现职住平衡。

  申请条件:

  公共服务行业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内(含5万元);

  2. 申请人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含租住公房)、无房产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3. 本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4. 与我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申请人为非成都市户籍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为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须在与该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相符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其中非成都市户籍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

  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年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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