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肺炎疫情期间社保费率降低多少

导语 为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市人社局、市医保局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那么对于社保费率具体怎么降呢?

  支持用人单位防控疫情纾危解困,降低社保费率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

  一是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费率继续执行16%;

  二是在失业和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其中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费率分别按0.6%、0.4%执行;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规定基础上下调50%。

  三是在下一个工伤浮动费率调整周期(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按照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应当调整上浮的暂不上浮。

  支持用人单位防控疫情纾危解困的相关社保政策有效期是多久?

  支持用人单位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自2020年2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之日止。国家、省出台新的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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