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成都积分入户社保怎么积分

导语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发布了最新的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那么社保怎么积分?

  自2024年2月20日起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

  1、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

  2、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

  与之前政策的变动:

  稳定就业指标。突出合法稳定就业,将“连续”缴纳社保作为该项指标加分重点,删除原政策凭缴纳基数加分内容。

  推荐阅读:2024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全文)


  2月20日之前的政策:稳定职业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

  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

  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的、高于 2.5倍低于3倍(含)的,分别加10分、20分

  其他相关信息:

  居住证积分实行“随到随积”,每年常态化申报、查询、公布。

  申请人应在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办理窗口进行申报。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受理积分申报材料后,按照职责分工将申报材料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入户资格人员,并公示入户资格人员名单。入户资格人员应及时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人在居住证积分办理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市、区(市)县两级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复核或投诉。对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予纠正。

  申请人不得伪造、编造或者使用伪造、编造、虚假的申请材料,不得做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其当次申请积分资格,且两年内其积分申请不予受理;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积分入户】可查看最新的政策、积分入户分值线、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办事表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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