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优秀青年人才直接评高级职称标准

导语 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评审需同时具备两个标准,一是青年标准,二是优秀标准,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优秀青年人才,需同时具备两个标准。

  一是青年标准。

  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为本《办法》规定的青年。

  二是优秀标准。

  以下八类人才为《办法》规定的优秀人才。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表彰奖励、人才计划称号。

  2.获得国家级奖项(排名前五)、省部级奖项(排名前三)。

  3.获得四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认定。

  4.博士后期满出站。

  5.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博士毕业、一流建设学科博士毕业。

  6.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四川技能大师、四川工匠、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铜牌以上奖励,或在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等高技能人才。

  7.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或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符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标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8.其他政策规定可以申报的优秀青年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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