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导语 成都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很大,小编从概念、申请条件、针对人群三个方便来解释。

  概念不同:

  限价商品住房

  是指经政府批准,限定价格、限制套型(面积),面向城乡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收入小于等于一定金额的家庭,当地户口才可购买。

  申请条件不同

  限价房

  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1、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

  2、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3、具有成都市户籍,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

  4、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5、非成都市户籍,夫妇双方或离异(丧偶)带有子女的家庭,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且连续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三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6、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且无他处住房的低收入被动迁家庭,且符合1、3条件之一的,可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经济适用房

  五城区(含高新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凡户籍属于成都市农村,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并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三)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针对人群不同

  限价房主要针对两部分人群,一是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二是定向购买的拆迁户

  经济适用房是对生活极其困难的穷人提供的保证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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