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成都可以办理离婚吗?

导语 中国内地居民都可在成都办理,注意,两人均不是成都户籍的,需要至少其中一方办理了成都居住证,并到居住证发放地办理。

  可以的,男女双方只要有一方为四川省内户籍,即可凭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无需提供居住证)在成都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

  预约须知:

  1、男女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四川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申请。当事人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居住证是婚姻登记机关认定经常居住地的主要依据。

  2、双方自愿离婚,达成离婚协议。

  3、双方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

  5、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6、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后,需30天冷静期。请在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办理期内,预约离婚登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离婚】可获得四川离婚登记线上预约入口,查看离婚登记常见问答及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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