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购房登记撤销后还可以再登记吗?

导语 成都购房登记撤销后还可以再登记,报名登记的项目截止报名前,所有状态都允许撤销,对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申述。

  可以再登记,但需要注意:

  “放弃选购商品住房2次及以上的”指若出现2次未能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布的时间段未到场选房、与开发企业未能达成选房合意、放弃选房资格、选房后退房等,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3年内都不能再享受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排序选房资格。

  提示:报名登记的项目截止报名前,所有状态都允许撤销。

  对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购房登记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向拟购房区域购房资格审核部门进行申诉。

  咨询电话:

  1.五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86279136、85156609、86279315、86279104

  2.龙泉驿区:88457409

  3.新都区:89397997

  4.温江区:82761394

  5.双流区:67035568

  6.郫都区:8791136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资格】进行成都购房资格测试、保障性租赁管理服务平台、购房预审及登记入口、购房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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