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困难生活补贴政策

导语 据《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将为全省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按不低于2022年6月各地城乡低保标准的20%予以发放,7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将为全省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按不低于2022年6月各地城乡低保标准的20%予以发放,7月底前发放到位。具体如下:

  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和人员,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落实好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人员“单人保”政策。

  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按不低于2022年6月各地城乡低保标准的20%予以发放,7月底前发放到位。

  受疫情灾情影响严重地区可为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合理调整全省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标准低限。促进有劳动条件的救助对象务工就业,对因家庭成员就业导致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家庭,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

  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活补贴】可查看四川及成都困难生活人员一致性补贴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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