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导语 四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8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48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884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624元/月。

  四川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发布2022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2022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8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48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884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624元/月。本标准从2022年7月起执行。

  请各市(州)人民政府据此调整2022年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并报民政厅备案。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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