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郫都区企业发电生产补贴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导语 8月17日,郫都区印发《郫都区鼓励规上工业企业自备电源发电生产补贴办法》的通知,补贴标准按企业自备电源每千瓦时发电量(0.4)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8月17日,郫都区印发《郫都区鼓励规上工业企业自备电源发电生产补贴办法》的通知,鼓励引导规上工业企业主动错避峰用电,自备电源发电生产。

  补贴对象:

  补贴分为错避峰生产期间和让电于民期间。

  1、错避峰生产期间补贴对象为: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市郫都供电分公司签订了《主动错避峰负荷响应协议》,并主动响应的郫都区规上工业企业,不包括国家产业政策中淘汰类、禁止类以及“两高”行业企业;

  2、让电于民期间补贴对象为:郫都区规上工业企业,不包括国家产业政策中淘汰类、禁止类以及“两高”行业企业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企业自备电源每千瓦时发电量(0.4)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细则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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