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乡居民医保省内异地报销比例

导语 根据规定,成都市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因此成都市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异地报销都是按照成都市的报销标准的规定。

  根据规定,成都市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

  成都市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费用,联网结算和回参保地零星报销均不降低报销比例,不提升起付线标准。因此成都市居民医保报销标准为: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200元。

  大学生参保人

  针对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一般是校医院)的首诊门诊费用可以报销6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500元。

  大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外伤门诊医疗费最高不超过800元。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标准如何?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3、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门特报销标准是?

  门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总额-起付标准-个人首先自付部分)X 报销比例

  居民基本医疗报销比例

  注意

  ❖门特在起付标准计算次数上同住院有区别。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四类病种不计起付标准,第二、三类病种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基本医疗报销以后,享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的再进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的再依次报销城乡大病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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