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新区户籍居民公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本地宝小编为大家带来成都市高新区本地户籍居民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下面就来看看具体内容。

  成都市高新区户籍居民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成都高新区户籍。申请成都高新南区公租房的,户籍需在成都高新南区;申请高新西区公租房的,户籍需在成都高新西区。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成都高新区户籍的,不具有申请人资格。

  2.已婚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单身个人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成都市“11+2”中心城区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

  成都市高新区廉租标准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条件

  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公租房保障对象中有低保人员、特困人员、残疾人、属于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成员均在 60 岁以上等情况的,可按《成都市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申请及审核规定》成房发【 2019】(2号)申请廉租租金标准公租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高新公租房】可获取高新区公租房资格申请入口、申请材料下载入口、查看更多申请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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