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哪些存量房贷可以调整?

导语 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以调整利率。

  注:成都具体实施情况,需要咨询相关贷款银行

  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如何理解这一标准?关键词在于“首套房”。

  “首套房”如何界定呢?

  主要是以下三种:

  一是发放时即按首套房政策执行的房贷。

  二是房屋购买时家庭没有其他住房,但因当地政府“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住房贷款利率办理贷款,现在地方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三是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唯一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唯一住房且地方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简单来说,就是除了买房的时候,明确是首套房的以外,这两种情况也算:

  一是购房者在成都“买一卖一”的时候,因为当时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被认定为二套房。现在成都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他的这套房子也属于首套房,可申请利率调整。

  二是购房者此前在成都有两套房,但现在已经卖了一套,名下只有一套房,在目前“认房不认贷”政策下,也可申请为首套房进行利率调整

  拓展阅读

  什么是首套房贷?

  答:首套住房贷款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指贷款发放时利率按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执行的贷款,另一种是您贷款发放时是非首套住房贷款,但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OMFXKxbdwASpx4Py8ndVQ

  政策内容:点击查看:央行发布降低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通知2023(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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