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已经饲养了禁养犬品种的怎么办?

导语 成都已经饲养了禁养犬品种的犬主应当将禁养犬只安置至非限养区。无法自行安置的,可以选择将犬只送犬只收容处置场所,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已经饲养了禁养犬品种的怎么办?

  犬主应当将禁养犬只安置至非限养区。无法自行安置的,可以选择将犬只送犬只收容处置场所,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收容处置场所联系方式如下:

  1. 四川省启明小动物保护中心地址:温江区踏水镇黄石1社,联系人:彭女士,联系电话:15228859790;

  2. 成都市双流区爱之家动物救助中心地址:双流区永安镇新街村1社,联系人:陈女士、李先生,联系电话:13880093845、13668156069。

  具体送养要求和收费标准由犬主自行与上述场所沟通协调。

  拓展阅读:限养区范围

  依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之规定限养区指本市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限养区域。

  推荐阅读:成都市限养区禁养犬品种目录和大型犬标准(最新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关键词【狗证】即可查看获取成都狗证电子办理/查询/年检入口、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指南、及最新禁养犬名单、查看养狗规定、处罚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