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大邑县人才购房补贴活动实施方案出炉,按600元/平方米的标准对其享受优惠政策的面积给予补贴。
申请时间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增强我县人才吸引力,实现各类人才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结合大邑县实际,2024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才购房补贴活动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才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具体支持哪些人才购房?
第一类:参照《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标准认定的A、B、C、D、E、F类人才。
第二类:经县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各类人才,包括“大邑人才计划”“安邑人才”“大邑工匠”等。
第三类:在我县就业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县“四上企业”中层及以上岗位人才。
拓展阅读:2023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完整版)
申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报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
2.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申报条件的,可依据同一套住房同时申报购房补贴。申报人所用住房为配偶婚前单独购买的,不能依据该住房申报购房补贴。
3.申请人为重点企业人才的,应与我县用人单位具有至少6个月以上的劳动关系。
(二)用于申请补贴的房屋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房屋须是新建商品住宅,是指能够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的住房,不包括商业、车位、二手房等;
2.房屋购买时间应在补贴活动期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活动期间内对已网签备案房屋通过注销、变更等方式重新办理网签备案的,不能享受购房补贴;
3.所购房屋不属于安置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补贴标准是多少?
凡取得我县购房补贴发放资格的人才,在申请购房补贴时,按600元/平方米的标准对其享受优惠政策的面积给予补贴。实际购房面积低于享受优惠政策面积标准的(夫妻双方据同一住房同时申报的,优惠政策面积标准为夫妻双方各自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之和),以实际购房面积为基础进行补贴计算和发放。享受优惠政策面积的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类:参照《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2023年)标准,符合A类认定条件的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B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E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F类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第二类:经县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县级专家人才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第三类:经县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各类企业人才享受优惠政策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
同时符合多个补贴申领标准的人才,可就高选择其一,不重复享受。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完成商品房购买合同备案3个月内,向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和产业发展科(大邑县桃源大道248号县住建局一楼)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大邑县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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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双方就同一套住房共同申请需提供);
3.截至申请日前6个月社保缴纳明细(企业人才需提供);
4.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摘要(开发企业提供);
5.购房补贴发放银行卡复印件。
活动咨询电话:县住建局产业科028-605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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