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所需材料

导语 成都公积金提取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好多种类型的情况下都会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是有很多种情况的,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成都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所需材料吧!

成都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所需材料

住房消费类提取类型

所需材料

商品房
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原件。
③商品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款发票,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再交易住房
①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②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
③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①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②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
*单位向职工出售房改存量房,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应由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手续。
拆迁安置房
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
②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被拆迁房屋为私产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公房的提供公房使用证,农房的提供宅基地使用证);
③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建造自住住房
①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
②规划部门规划选址批准文件;
③建设管理部门建房批准文件;
④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翻建自住住房
①原房屋所有权证;
②建设管理部门改扩建批准文件;
③扩大用地规模的还需提供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
④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大建自住住房
①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文件(经鉴定为危房需大修);
②房屋所有权证;
③支付大修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租住自住房
①承租商品住房,应当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承租商品住房所有权证复印件。承租商品住房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复印件;
②承租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应当提供租赁协议和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
③法律法规确定的其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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