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身份证信息变更指南

对于很多人来说,当身份证信息发生错误的时候,总是希望能够对身份证上的信息进行更改,接下来,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成都身份证信息变更指南,赶紧来看下吧!

更改条件

1、公民的出生日期,不能更改。但是,确因有误的必须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予以更正。

2、对曾由本人(含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更正申请,经公安机关批准已经更正过出生日期,又重新提出申请将更正了的出生日期再予更正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3、干部的出生日期不得变更。

所需材料

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国有单位人员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对年龄认定的证明和人事档案(招工、应征入伍登记表等);非公职人员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对年龄认定的证明和人事档案;无职业人员出具无职业证明(含待业证、失业证、下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未成年人提供原始的出生医学记录(包括出生证明、出生时医院病历档案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6、差错前户籍登记机关的原始证明(包括原始常住人口登记表、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等)

7、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更改流程

  领取并填写表格:

  方法一: 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方法二: 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 提交材料,领取回执单: 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国有单位人员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对年龄认定的证明和人事档案(招工、应征入伍登记表等);非公职人员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对年龄认定的证明和人事档案;无职业人员出具无职业证明(含待业证、失业证、下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未成年人提供原始的出生医学记录(包括出生证明、出生时医院病历档案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6、差错前户籍登记机关的原始证明(包括原始常住人口登记表、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等); 7、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领取回执单 审批: 凭回执单到受理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1.审批不合格由受理地告知不合格原因 2.审批合格提交原户口薄进行变更登记(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缴纳2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领取新户口簿: 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户口簿。

成都更改户籍信息上出生日期程序:/live/58889.shtm

收费标准

户口簿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60元

变更地点

成都市公安局

地址:成都正府街38号

电话:028-16800110

成都各区县市公安局请点击:/live/32441.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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