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口注销办理指南

导语 户口问题一直都能够引起大家的强烈关注,当一个人死亡之后户口肯定要注销的,接下来,小编就帮成都市民整理了成都户口注销条件、材料、流程、地点等信息。

办理条件

1、2021年8月1日前应征入伍公民注销户口登记

2、死亡注销登记

3、出国(出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登记

办理材料

办理前可提前下载《注销户口申请表》并填写

2021年8月1日前应征入伍公民注销户口登记

所需材料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注销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应征入户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死亡注销登记

所需材料

《注销户口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死亡证明(按实际情况选择一种):

⑴公民死于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

⑵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其是否属于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⑶死亡公民已经火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⑷公民在家中死亡并实行土葬(藏区实行的天葬、水葬等)的,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⑸国外死亡的,需要提交死亡医学证明经公证后的司法翻译件(需加盖翻译人员所在单位公章);(原件和复印件)

⑹伊斯兰教协会或清真寺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死亡人员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出国(出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登记

所需材料

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台湾定居的《注销户口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台湾定居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或《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定居批准通知书》(台湾定居的提供);(原件)

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台湾定居的出国(境)、台湾定居人员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到港、澳地区定居的《注销户口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到港、澳地区定居的港、澳地区定居人员居民户口簿和内地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到港、澳地区定居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或本人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到港、澳地区定居的本人签署的《声明书》。


办理流程

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现场办理。

温馨提示:

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联系方式:028-86407755

推荐阅读:成都公安办证中心(地址+电话)


办理时限及收费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户口迁移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查看成都所有落户类型、进行入户测试、预约办理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