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外国人居留证如何办理

导语 成都外国人居留证如何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如何办?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如何办?团聚类居留许可?学习类居留许可如何办理?

  学习类居留许可

  一、申请对象

  在蓉长期学习的外国人

  二、申请条件

  持X1字签证或其他种类签证入境后需申请学习类居留许可

  三、申请材料

  (1)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入境验讫章原件和复印件;

  (2)《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3)住宿登记证明;

  (4)近期白底两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5)持X1字签证入境者,应当提交就读学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函件和录取或者入学证明;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还应当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JW201/JW202表;

  (6)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勤工助学或者在校外实习的,应当提交就读学校和实习单位出具的同意勤工助学或者校外实习的函件,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居留证件加注;

  (7)申请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须提供身体健康证明(18周岁以下免交);

  (8)未登记备案和年审的单位,提交经年检的注册登记证明。已通过年审的登记备案单位提供经年审的登记备案证明;(提交注册登记证明材料标准参照登记备案须知)

  (9)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咨询--填写表格--取号--受理--获取取证回执--打印缴费凭证--缴费--取证

  注意事项:

  收费标准:有效期不满1年的居留许可,每人400元;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居留许可,每人800元;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的居留许可,每人1000元。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收费标准为每次200元。

  注意事项

  1.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的配偶。

  2.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有关国家主管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出生证明、收养证明、其他亲属关系证明以及相关公证;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姓名等资料变更证明等。

  3.外国主管部门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姓名等资料变更证明等应当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有关外文证明材料应当翻译成中文。

  5.申请人须接受面谈。满足代为申请条件的,可以代为申请(被探望人或者申请人亲属提交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申请人在华费用和遵守中国法律的担保)。但通知申请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面谈,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的,可以依法不予签发签证证件。

  6.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提供相关证明。

  7.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8.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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