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4.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注: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申请人填写《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一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注册、变更登记事项的有效证明;
4.当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证明。
1.申请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登记人员向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窗口和各区(市)县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2.申请人按要求提供资料,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3.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由工作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4.财政部门在申请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注明注册、变更登记事项,并加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用章”。
报考时限: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般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考试及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
报考费用:
每人每科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