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都区2021年小升初入学流程

导语 成都市新都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出炉,来看看今年新都区小升初的入学流程安排吧!

  2021年成都市小升初入学工作流程:

  1.信息采集

  (1)在新都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于4月20日—4月2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区教育局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用于学位确定及查询。

  (2)在新都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新都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4月20日—4月2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同时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明,由现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经新都区教育局审查后,在新都区升学。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新都区就读初中的新都区户籍小学毕业生,4月20日—4月27日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出示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明和学籍相关材料,经审查后方可进行信息采集。

  (4)小升初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须于4月20日至5月20日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2.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1)自愿就读民办初中学校且符合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须于6月18日—6月21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学校小升初网上报名”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2)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初中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和随迁子女可按要求自愿填报一所成都市直属学校。

  (3)所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均在统一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3.组织录取

  (1)民办初中学校录取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布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仍按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入学。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具有本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由学生及其家长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直升学生名单经学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学校于5月21日前报送区教育局核定。符合直升条件的一贯制小学毕业生,须在6月10日—6月11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参加直升,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参加直升的,视为放弃本校直升。若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直升人数少于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其空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初中学校网上填报志愿和电脑随机录取。

  (2)公办初中学校录取

  我区属于成都市中心城区,按照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的办法。若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成都市中心城区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中心城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第一批次学校的电脑随机录取。新都区本地户籍小学毕业生实行按户籍地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的办法。区教育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学校划片入学或电脑随机录取。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本区域户籍小学毕业生可直升本校初中部。

  4.学位确认

  已被公、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含电脑随机录取和一贯制学校直升),法定监护人应于7月13日—7月14日在网上系统中进行学位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小学毕业生,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初中学位但又放弃的小学毕业生,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5.入学报到

  学生在7月16日—7月19日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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